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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号:1504
标 题:耶稣有可能犯罪吗? (2千字)
发信人:天国大使  [发短消息]
时 间:2006-12-27 11:30:01
阅读次数:6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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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提出这个问题《耶稣有可能犯罪吗?》有些人认为,基督是不能犯罪的(impeccable源自意思为《犯罪》的拉丁文peccare)。有些人反驳,假使耶稣不能犯罪,他所经历的试探就不是真实的,因为倘若被试探的人是不可能犯罪的,那试探又怎可能是真正的试探呢?若要回答这个问题,就必须分清什么是圣经明言的,什么是我们的臆测(1)圣经清楚申明基督实际上从没犯罪,这事实毋庸置疑。(2)圣经清楚申明,耶稣受过试探,而这些是确实的试探(路4:2)我们相信圣经就要认定基督《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》(来4:15).(3)圣经即然说《神不能被恶试探》(雅1:13)我们必须认定这点,但於此,问题就变得难明,倘若耶稣是全然的神,又是全然的人(以下将予说明,圣经确曾多次说明这一点),那么我们岂不是也必须认定耶稣《不能被恶试探的吗》?。圣经明明白白的教导是我们陷于两难之间,就如一些别的教义上的两难一样,都源自圣经一些似乎是互相矛盾,或至少按我们的理解似乎是两不相容的教导。其实这个问题并非是一个真正的矛盾。圣经没说《耶稣受过试探》又说《没受过试探》(如果《耶稣》和《试探》在以上两个句子中的意义相同,这两句子就是互相矛盾的。)圣经告诉我们(耶稣受过试探)《耶稣是全然的人,》也是《全然的神》,《神是不能够被试探的》。就这些教导而论,若我们渐渐明白耶稣的人性和神性是如何一起运作,就应该能理解耶稣如何即是可受试探,但就另一种意义而论是不可受试探的。
当我们尝试解答耶稣能否犯罪这个问题,就超越了圣经明确的教导,我们要谨慎,以下的解答并没有圣经明确的教导支持,只是把圣经多个教导连接起来所作出的建议。(1)倘若耶稣的人性是独立於他的神性而存在,这《人性》就根神给予亚当和夏娃的人性一样,是无罪的,却是可以犯罪的。(2)然而耶稣的神性从没有独立於他的神性,而是与他的神性合一存在的。他自成孕开始,已是全然的神,全然的人合於一身。(3)虽然耶稣的一些经历《如饥饿.口渴.软弱.乏力》只是他人性层面的经验,不是神性层面的经历,但犯罪之举却明显牵涉耶稣整个位格的道德行为。因此,倘若耶稣犯罪,就涉及到他的人性和神性。(4)倘若耶稣作为人犯罪,他的人性和神性就会同陷於罪,那么神本身犯了罪,他就不可能再是神了。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,因为神的本性是无限的圣洁的。(5)因此,我们若问,耶稣是否确实有可能犯罪?我们的结论就应该是,不可能。由於他在一个位格内结合了人性和神性,因此这就是不可能。
然而尚味解答的问题是《那么,耶稣所受的试探又怎可能是真实的呢?》於此,将石头变作食物的试探可助解答这问题。耶稣慿著他的神性可以行神迹,但倘若耶稣行了这神迹,他就不再是单凭着他人性的能力顺服神,他在亚当失败的考验中失败了。因此他不肯倚仗他的神性,使他较容易顺服。同样,我们可推论,耶稣每逢面对引诱他犯罪的试探时,都不靠他的神性去面对,而是单凭他的人性的能力去面对(当然他并非只以他人性的能力来面对,耶稣运用人类当行使的信心时,都时刻完全依靠父神和圣灵的)。他神性里的道德能力,是防止他犯罪的后盾(因此我们可以说他不可能犯罪),但他并没有靠着他的神性的能力帮助自己更从容地面对试探,他在侍奉开始,不肯将石头变作食物,就很清晰地反映了这一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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